各同学:根据《关于共青团永利集团生命与环境科学委员会对团委·学生会干部工作考核制度通知》《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生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细则》,秉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过自评、学生及老师投票、考核小组统分等环节,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生环学院各组织学生干部工作考核已经结束。在本次考核中,共有刘杭同学等10位同学评定为“优秀”,陆寒彬同学等29位同学评定为“良好”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 公示时间:3月26日-3月...
各班级:根据《永利集团学生就业帮扶管理办法》(温大行政〔2016〕197号)等精神,现就做好2023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(一)发放对象和标准1、求职创业补助发放对象。我校全日制2023届家庭经济困难生,未获得温州市求职创业3000元补贴的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。2、求职创业补助发放标准。省内生源者300元,省外生源者600元。(二)申请发放程序2023届毕业生于4月7日之前登录“我的温大”APP申请毕业生求职...
各本科生、研究生团支部: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,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、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学校,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。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(以下简称“推优入党”),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,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爱国爱党的政治热情,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。为培养优秀团员,不断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,提高学生团员素质,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,...
各位老师,各位同学:新生学业导师制是我院拓展全员育人渠道,建立健全协同育人工作机制,加强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。为进一步加强新生的学业指导工作,激发学生对专业的兴趣与学习热情,帮助一年级学生更好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,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级新生学业导师结对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一、新生学业导师的基本条件(一)恪守教师的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,热爱学生,具有敬业精神;(二)具有中级以上职称(含中级)或...
各班级,各同学:按照《关于开展2023年永利集团本科生谷超豪奖学金评选的通知》及《永利集团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(2019年修订)》的要求,由学生自愿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,经资格审核等流程,最终确定郑奇(19生科1,学号:19211231138)为候选人,报送参与学校研工部联评,现将联评候选人材料公示如下。公示期:2023年3月10日—2023年3月17日联系人:杨老师(QQ:845179159,0577-86598963) 南校生环楼10B224办公室永利集团生...
各老师、同学: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我校青年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在校园内倡导积极健康、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,学校决定举办“青春温大”2023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活动宗旨“青春温大”2023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活动按照挖掘典型、树立典型、宣传典型、学习典型的要求,通过自下而上、层层选拔,评选一批青春榜样人物。通过评比表彰活动,...
各支部、各同学:2022/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党校《党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课》网上选课即将开始,现将选课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选课对象全校2021、2022级本专科学生、研究生。温馨提醒:研究生选课前需填写完成个人学习计划(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方可选课。)二、选课时间(一)本专科生:2023年3月13日(周一)12:30—3月15日(周三)12:30面向2021、2022级本专科学生(二)研究生:2023年3月13日(周一)12:30—3月15...
各班级,各同学:根据《永利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温大行政发〔2020〕37号)等文件精神,按照《关于做好开学初助学解困及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经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,经学院初审,确定我院本学期本科生寒假临时困难补助名单,并进行公示。请班级以及个人认真核对,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学工办赵老师联系。公示期:2023年3月9日—2023年3月15日联系人:赵老师(QQ:353864203,0577-86689082)...
各班级,各同学:根据《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》(浙教财〔2020〕15号)以及《永利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温大行政发〔2020〕37号)等文件精神,按照《关于做好开学初助学解困及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认定、学院认定,拟动态调整5名学生资助对象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请班级以及个人认真核对,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学工办赵老师联系。公示期:2023年3月10日—2023年3月15日联系人:...
各班级,各同学:根据《永利集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温大行政发〔2020〕37号)的规定,按照《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与教学教务相关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由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,经学院初审,确定2022-2023学年春季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名单,并进行公示。公示期满后将上报校研工部进行复审。公示期:2023年3月9日—2023年3月15日联系人:赵老师(QQ:353864203,0577-86689082) 南校生环楼10B222...